富宁县新华镇振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富宁县新华镇振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400859001
项目名称:富宁县新华镇振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9.943644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规划用地308.44m?,建筑占地面积156.92 m?,总建筑面积332.44 m?,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二层。配设床位数10床。(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无须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无须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中选资格)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富宁县新华镇振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一律取消成交资格) ,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资料。
3.3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否则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提供承诺书)。
3.6.根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凡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提供公司近三年内(2021年-202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应商下载使用。交易指引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未按规定时间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下达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操作流程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内下载。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该项目因需要进行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准时到达磋商地点进行二次报价(①因自身原因不能到现场的,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②在接到磋商通知15分钟以内未到达现场的,视为因自身原因不能到现场,视二次报价与第一次报价相一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采购网上开标,投标人可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方式参与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支持
2.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10-86483801。
2.2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152881。办理证书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文山市华龙西路2号)。
3.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富宁县文华社区东风路2号
联系方式:0876-3022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鑫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华龙北路锦屏苑小区a区k-6商铺
联系人:窦芳
联系方式:19887630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芳
电话:1988763087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富宁县财政局0876-6122594
附件信息
附件:
|
附件: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富宁县财政局/0876-6122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