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jh25-210881-00015
二、项目名称: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江苏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宜兴市新庄街道工业集中区新北路
中标(成交)金额:4.65(元)
评审报价:4.18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运营技术服务项目(c07020101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由承接主体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服务范围为盖州市双台镇,污水性质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温泉洗浴经营废水。
服务要求:人员要求: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实施需要,配置生产厂长人1名、运行人员9名、脱泥工5名、化验人员1人、技术人员1名、机修电工2名、内勤人员3名。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工艺方案、安装方案及后续服务方案等。 2、处理后的污水应达到污水处理服务采购要求。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应以在线监测数据及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处置后的污水进行检测结果为依据(在线监测及第三方检测均必须合格)。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中标人在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3、如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履约期限完成,延期完成一个月以内,扣除当年全年运营服务费金额的5%,延期完成二个月以内,扣除当年全年运营服务费金额的10%。如延期超过2个月,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中标人在要求的服务开始期限内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在污水处理设备运营期内,中标人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考核,并按相应规定进行惩戒。 6、在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管理、操作或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环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安全事故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服务时间:自出水水质达到标准之日起3年。合同签订后4个月之内(2025年2月-5月末)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出水水质达到标准(具体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2、污泥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脱水至 60%污泥含水率后,外运至政府方指定的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处理。 3、氟含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ⅴ类水体氟化物小于 1.5mgl 以下。 4、除臭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一级标准。 5、2万m3d以内不得出现污水溢流。 6、(一)进水水质指标如下: 水质指标 数值(mgl) 水质指标 数值(mgl) codcr ≤ 350 bod5 ≤ 150 nh3-n(氨氮)≤ 30 tn(总氮) ≤ 40 tp(总磷) ≤ 4.5 ss ≤ 200 ph 6-9 氟化物 ≤ 7 (二)出水标准如下: 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氟化物≤1.5 mgl: 水质指标 数值(mgl) 水质指标 数值(mgl) codcr ≤50 bod5 ≤10 nh3-n ≤5 tn ≤15 tp ≤0.5 ss ≤10 ph 6-9 氟化物 ≤1.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艳兵、齐静、李晶、罗漫、李伟、赵新红、王瑶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0,41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盖州市盖州南路
联系方式:0417-7802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盖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盖州市盖州南路63号
联系方式:0417-7811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0417-78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