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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呼吸医学中心施工监理[ZBCG]

   2025-01-19 公开招标125

信息来源:广东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2208-440103-04-01-653210
投资项目名称国际呼吸医学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国际呼吸医学中心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国际呼吸医学中心施工监理
公示名称国际呼吸医学中心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2025年1月17日 10时30分
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一致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元)

9393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5376320.00
8817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15365185.99
8588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5813331.20
6153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680000.00
3515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764774.40
3092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5732400.00
2977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5797145.60
1735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5861888.00
1367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15376320.00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合格候选人代码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工期(交货期)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91440101190668588m1581.33312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刘安平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07016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1440104190433092j1573.24000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曹宇峰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23353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91440116618408817a1536.518599(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欧强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1751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1440000190336153b1568.00000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宋海龙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15149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1440101716359393c1537.63200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李建敏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17803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91330000712561367h1537.63200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周鹏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303920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9144010119049173521586.18880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周泽平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1343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1440000707652977e1579.71456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邱军超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34088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9144010419046351571576.477440(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情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业绩情况: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陈太新资质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44005892

业绩: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星运路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张工、潘工联系电话020-2290568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2886621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9日00时00分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1月22日00时00分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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