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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231224]lz2023[gk]20240001
二、项目名称: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安支行 | 庆安县中央大街147号 | 0.25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安支行 |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解放北路104号 | 0.25元 |
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解放路南段 | 0.25元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庆安支行 | 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庆旺社区中央东大街32 | 0.25元 |
合同包1(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安支行)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银行服务 | 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满足招标文件对服务范围的全部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取1+1+1模式进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通过后可继续续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对服务标准的全部要求 | 0.01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银行服务 | 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1、庆安县财政统发人员代发及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资统发代发业务)2、庆安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3、庆安县财政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专户4、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失业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 基金财政专户)5、新农保(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新农保)6、新农保定期(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新农保定期)7、老农保(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老农保)8、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户) (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机关 事业养老保险)9、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老户) (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0、机关事业失业保险(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机关事业失 业保险)11、工伤保险(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工伤保险)1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1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医疗 保险)14、军转干(账户名称:庆安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军转干) | 1.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安全地办理业务。2.要保证系统内资金同城转账实时到账、异地划款两小时内到账。3.保证本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操作规程、相应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人员以及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指 定专人传递代理业务单据,为庆安县财政局、预算单位(执收执罚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4.制定本系统代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管理办法,发所属经办机构执行,并抄送庆安县财政局备案。根据庆安县财政局的业务要求变化情况,定期组 织本系统相关的业务培训。5.营业网点在受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并应保证为缴款人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服务。6.办理业务不能收取费用并执行优惠利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采取1+1+1模式进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通过后可继续续约 | 依据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 1.00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银行服务 | 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 付代理银行服务 | 见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验收合格 | 1.00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银行服务 | 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服务范围,庆安县财政局 |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 本项目采取1+1+1模式进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通过后可继续续约 | 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人服务标准 | 1.00 |
管正彦、张俊明、闫淑华、王明光、张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 1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庆安县财政专户及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安支行 | 通过 | 通过 | 59.00 | 12.00 | 10.00 | 81.00 | 0.01 | 0.25 | 1 | 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安支行 | 通过 | 通过 | 44.00 | 12.00 | 0.10 | 56.10 | 1.00 | 0.25 | 2 | 2 | ||||
黑龙江庆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00 | 12.00 | 0.10 | 55.10 | 1.00 | 0.25 | 3 | 3 |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庆安支行 | 通过 | 通过 | 42.20 | 11.00 | 0.10 | 53.30 | 1.00 | 0.25 | 4 | 4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供应商按照3万元/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庆安县财政局
地址:庆安县文卫路92号
联系方式:0455-4345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领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外贸小区 464号商服二楼
联系方式:0455-887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广
电话:0455-8870007
黑龙江省领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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