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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25-202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2025-202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对常州市2025-2027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2025-2027-jc1~jc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2027年度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监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常州市区、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经开区所辖范围。
2.2招标范围
2025-2027年度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受监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备案核查、交工质量核验、竣工质量鉴定、缺陷责任期回访等相关检测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6个标段,标段号分别为:2025-2027-jc1~jc6。招标人原则上按照标段顺序依次委托各受监项目的检测人,并兼顾项目服务期内各标段中标单位的工作量均衡作适当调整。
2.4检测要求
专项督查质量鉴定检测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中标之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专项督查质量检测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根据审查后的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同时,试验检测人还应随时响应委托人提出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专项检查指令后,应在5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应在收到委托人的抽查检测指令后,1~2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竣(交)工质量验收鉴(评)定检测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5天内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同时配合委托人进行检测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一个季度一次,每季度上报季度质量分析报告,年底上报年度质量分析报告,交竣工阶段配合委托人进行鉴定评分。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和业主方。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根据《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结构施工期耐久水平评价标准的函》(苏交执法质函〔2022〕210号)文件的要求对公路水运工程结构进行耐久性分析,并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中涵盖建设市场相关内容。
鼓励试验检测人通过检测技术微创新、qc小组等方式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高效性。
2.5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3年,各项目合同期从签订项目委托合同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2)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以下任一项资质:
a、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甲级)资质;
b、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类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乙级)资质和水运工程(材料及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注:质量监督检测指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3.3人员要求: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同时涵盖道路(或公路+材料)工程和桥梁隧道(或桥梁)工程,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系统备案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主体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
注:质量监督检测指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中间质量检测或交(竣)工验收检测。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同时涵盖道路(或公路+材料)工程和桥梁隧道(或桥梁)工程。
(3)投标人应配备不少于5名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的试验检测工程师;
(4)参与检测工作的试验员应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5)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0月-12月连续三个月)。
3.4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本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6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常州市丽华北路2号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邮箱:86114929@qq.com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本项目预约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明确所投标段。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的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上述网页截图的,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8.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7日9:30时,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2开标室(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进行了优化,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某标段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该标段的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8除另有说明外,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