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c24jx11014964
项目名称
德兴市康体中心恒温游泳馆招租(3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德兴市银鹿信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323,178.24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4-12-24
交易方式
招投标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编号: | zc24jx11014964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康体中心恒温游泳馆招租(3年) |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康体中心恒温游泳馆招租(3年),挂牌价323,178.24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资产状况: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24日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2月30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德兴市康体中心恒温游泳馆招租(3年),位于德兴市新营街道凤凰大道,建筑面积约3667.17㎡。配备有低温定频冷暖机组2台、生活日热水空气源2台、泳池三集一体恒温除湿热泵2套、恒温游泳馆泳池水恒温设备85项、游泳馆洁具12项、游泳馆家具物料8项。起拍价10.56万元(首年租金),竞买保证金5万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达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达泰[2024](资评)字第a1005号。 2.标的物交付时间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3.承租方不得更改现有场地设计经营用途,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响周边居民的行业,承租方须守法经营,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4.租金一年一付,按照先交后使用原则,每租赁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付清下一年度应付租金,拍卖成交后7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和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5万元)。合同期限届满或因招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租赁期满后如无违规行为,所有费用支付结清后,履约、安全保证金退回(不计息)。 5.首年租金按照拍卖竞得价支付,从第2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 6.标的以现状招租,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7.承租方必须制定游泳安全措施管理制度递交给招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承租方在日常经营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管理制度。若承租方发生安全事故后未按其制定的安全措施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招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所交纳的履约、安全事故保证金并解除与其的租赁关系。 8.游泳馆对外开放经营前必须购买场地安全责任保险,并须向招租方提供一份真实有效的保单复印件。如经营期间场地内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损失是否超出保险保障金额,承租方须按规定妥善处理,招租方和管理方概不负责。 9.游泳馆的经营,需配备的救生员人数、救生设备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执行。 10.承租方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正式运营,并自行办理好开业相关手续。 11.在承租期内,消防安全合格证(二消)、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2.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租合同的,承租方应将标的物恢复原状。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不得损坏、擅自处置标的物内所有资产。正常损耗的物品应做好登记台账并保留残值。 13.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经营责任: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规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在本次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房产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的房屋、所有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全部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政府要求承担的义务,以及人身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的权利与义务:承租方享有标的的设施、设备及房产整体合法使用权、自主生产经营权,但承租方无资产处置权。 16.承租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水电、环保、卫生、税费、罚款等生产经营中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