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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太仓软件园有限公司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产业园2#楼、4#楼、5#楼、6#楼、7#楼、9#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软件园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软件园有限公司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产业园2#楼、4#楼、5#楼、6#楼、7#楼、9#楼装修改造项目5号楼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高新区北京东路88号 2.工程规模:太仓软件园有限公司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产业园2#楼、4#楼、5#楼、6#楼、7#楼、9#楼装修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120008.16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5#楼单体建筑面积为13401.21平方米,单体最大高度27.30米,合同估算价221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2021年12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见。若类似工程业绩为多资质联合体承接的工程或包含于总承包项目中,需提供其中装修装饰工程施工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专业分包的装修装饰工程仅计为分包人业绩。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链接的不予认可;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4-12-20 到 2024-12-25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58.211.58.103:30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 (2)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 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根据太住建建〔2017〕118号文要求,中标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要求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件,甲乙双方按规定进行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划拨及支付;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标企业需至市建管处办理实名制相关手续;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文)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他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他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企业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发公告;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详见附件。 (10)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 (11)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 (12)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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