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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x-2024-035gc
项目名称: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7,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46,493.6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含垃圾清理),垃圾、淤泥外运,并做无害化处理。清淤平均深度1m,运距≤15㎞,面积约16.8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559,922.32 |
1-2 | 其他专业施工 | 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含垃圾清理),垃圾、淤泥外运,并做无害化处理。清淤平均深度1m,运距≤15㎞,面积约20.6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87,000.00 | 686,571.3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翔区雍城湖库尾湿地清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招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6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注: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需附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表),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为准);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罪案由查询截图为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凤翔区东湖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40米
联系方式:0917-721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东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九商务二期802室
联系方式:13109145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话:13109145905
陕西东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