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马山街道宜居住宅整治改造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山街道宜居住宅整治改造工程二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实施马山街道宜居住宅整治改造工程二期立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太旅行审投许[2024]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灵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灵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筑祁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
工程规模:项目对乐山新村、乐山新村二期、梅梁新村、迎晖新村、万景桥等5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4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28.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维修、外墙出新、阳台修补、楼道内整修、建筑立面亮化改造、环卫设施改造、停车泊位增设、围墙修缮、消防改造以及室外配套改造等。
计划监理期限:18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75.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马山街道宜居住宅整治改造工程二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包括前期准备、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索赔处理等工作。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1)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项目总监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09月~2024年11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9月~2024年11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3)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5人;监理员5人;合计11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投标人企业为其所缴纳的2024年09月~2024年11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总监为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14:00时至2024年12月23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9日 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锡灵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筑祁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梅梁路88号343室a1 | 地址: | 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丰裕园二期商业街雪丰路60-3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人: | 邵卓怡 |
电话: | 0510-85990761 | 电话: | 1895267021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65875050@qq.com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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