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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CG]河北省沧南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公告

   2024-11-20 公开招标3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南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已由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备】字〔2024〕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南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2.2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京台高速以东,新安大道以西,渤海路以南、沧州市高新区小冯庄村以北地块。2.3项目概况:招标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河北省沧南监狱委托,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主要建设内容为:与新建河北省沧南监狱迁建工程(总建筑面积84669.09平方米)警察用房、罪犯用房、武警用房、其他附属用房等共20栋建筑、监狱围墙、武警岗楼、金属隔离网等安全警戒设施、室外道路等配套工程中配套建设的平台及支撑、基础安防应用、监狱业务应用、基础设施,以及对利旧设备进行迁移,同步实施综合布线工程等内容。2.4标段划分:无2.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6计划工期: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7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项目招标范围内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2)采购、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软件购买、系统集成、保修(售后服务)及运维服务等、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具体参考初步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本项目远程异地。7.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代理费按照《河北沧发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办法(试行)》记取。(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7.3平台使用情况(1)使用平台名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3)收费标准:4000元人民币/家。(4)付费主体:所有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招标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魏海涛联系方式:0317-2129200代理机构:沧州翔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瑜联系方式:0317-2080706、156137844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317-2190053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河北省沧南监狱迁建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投标人/供应商4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沧州翔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怡成路天成明月洲小区b3#b楼108-117地址:沧州市朝阳路2号正天房产406室
邮编:061000邮编:061000
联系人:魏海涛、林冬虎、陈天宇、邱月联系人:张瑜、李洪起
电话:0317-2129200电话:15613784466
传真:/传真:0317-208070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xyzb0317@163.com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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